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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召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

作者:陈晓军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6/19 23:47:32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6月4日,娄底市统计局召开了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娄底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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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指出,今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注重统一思想,切实主动抢抓机遇。要做好统计法治工作,首先务必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实事求是上来。 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充分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创新法治方式,切实做好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领导、依法履职、依法报数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神圣使命,依法自觉、主动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治能力。统计法治工作要想有建树,必须要有一个好的统计法治队伍。六是上下联动,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隐患大排查是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对2017年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大清查工作成果巩固深化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纠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排查活动,坚决消除统计数据质量隐患,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石峰强调,法治工作就是一把手工程,新时期做好统计法治工作,首先是政治站位要高,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其次是基础工作要牢,必须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的学习,把《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护航保驾;再次是工作开展要优,统计法治工作人员要常有所思、有所想、有所为,切实开展统计执法,并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给予曝光,切实规范全市统计工作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市统计局分管统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学习了中央《意见》、《办法》,传达了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法规科负责人总结了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各县市区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进行了讨论发言。

全市各县区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和统计法治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统计局 陈晓军)